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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知识

发布日期:2010-12-0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制度创新,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顶岗实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我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等部门,决定于2010年11月下旬在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等地举办2010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以师生全员参与为基础,以提高技能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就业为目标,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优势,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促进“工学结合、校企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赛项目和时间

2010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分为职业技能大赛和专业(素质)技能大赛两个组别,共设置13类38个技能竞赛项目(见附件)。其中,车工等8个职业工种(以※号表示)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省级技能大赛定于11月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与组队要求

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一定要严格把好选手资格审查关。

凡开设有省级竞赛专业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均应报名参加技能大赛。省级技能大赛以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单位组队,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单独组队,每个项目每个单位可组织1个代表队参赛。省级技能大赛各竞赛项目组队要求见附件2。

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等部门。

承办单位: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有关职业院校。

五、评判与奖项设置

各项目技能大赛的评判标准,职业技能大赛项目以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为依据,专业(素质)技能大赛项目以教育部颁发的技能训练教学标准为依据。省级技能大赛的评判工作由专家评审组负责,专家评审组由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教研室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负责组织。

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辅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个人奖的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一等奖为15%,二等奖为25%,三等奖为30%;团体奖的获奖比例为参赛队总数的35%;对在竞赛中荣获一、二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每位选手只设1名辅导教师;对组织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对于参加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获奖选手,在获得奖励证书的同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